尧都区人民医院更换消防设施项目 谈判公告 一、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:尧都区人民医院更换消防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:46700元左右 采购需求: 1、气体灭火器数量39组; 2、摄像头1个; 3、防火灭具300具; 4、核磁无磁灭火器2具。 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 2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无; 3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无。 三、携带资料 1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,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,或自然人身份证明,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; 2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 3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,其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》、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 注: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,须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。同时提交投标人联系表一份(A4纸打印,加盖投标人公章,包括:联系人、电话、手机、电子邮箱等信息)。 四、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:2023年11月30日 地点:尧都区人民医院招投标办公室 五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、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:0357-3935616